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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省水务厅 | 发文机关: 省水务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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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水务厅关于遴选2024年海南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承担单位的公告
根据我厅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向社会公开遴选2024年度三亚市赤田灌区、昌江县石碌灌区、保亭县南昌水库灌区、白沙县木棉水库灌区及海南省省级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成果报告编制承担单位。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1.2024年度三亚市赤田灌区及昌江县石碌灌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
2.2024年度保亭县南昌水库灌区及白沙县木棉水库灌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
3.2024年度海南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
(二)项目内容
开展2024年度三亚市赤田灌区、昌江县石碌灌区、保亭县南昌水库灌区、白沙县木棉水库灌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及编制海南省省级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报告。通过实地调查、测量、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对全省样点灌区上报的测算数据进行收集、整理、汇总、审核;于2024年11月底前完成《2024年三亚市赤田灌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成果报告》;《2024年昌江县石碌灌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成果报告》;《2024年保亭县南昌水库灌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成果报告》;《2024年白沙县木棉水库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成果报告》及《2024年海南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成果报告》的编制工作。
(三)经费预算
114万元以内,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差旅费、会议费等。
(四)资格条件
申报单位在水资源规划方面有突出的成果,具备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较为熟悉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工作;项目负责人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申报单位及其驻琼分支机构无失信记录等。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填写附件《项目申请书》,提出工作思路、内容、方法、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等。申请书应加盖承担单位公章,一式四份邮寄或直接送至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11号水务厅农村水利水电处309室(信封上需注明《2024年海南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项目申报》并告知联系人)。电子版发至邮箱542582398@qq.com。
(三)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技术力量、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
(四)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9日(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五)我厅将组织对有效投标人的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择优遴选承担单位,并签订委托合同。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将作为废标处理,将进行重新招标。
(六)项目最终成果的产权归海南省水务厅所有,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
三、其他事项
(一)项目执行时间为2024年8月至2024年11月。期间,我厅将视工作需要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本项目由我厅农村水利水电处王先生负责,未尽事宜电话联系沟通(0898-65786183/18889707448)。
附件:
2.项目评审评分表
海南省水务厅
2024年7月31日